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今日称,职业危害防治法目前正在修订,很快就要颁布实施。
黄毅是在今日做客新华网接受访谈时做出的上述表述。当前职业病的潜在威胁越来越大。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黄毅介绍说,《意见》专门对职业危害的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建立职业危害防范设施的“三同时”制度。第二,对于容易发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要实行职业危害风险的预评价。
黄毅说,这些都是在职业危害防治上采取的一些重要措施和制度。通过这部法律,会进一步界定在职业危害防治、治疗、保障上相关部门的职责,也会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制度。
“同时通过这部法律界定在职业危害上的法律追责规定。所以这部法律颁布实施之后,应该作为我们职业危害防治的重要法律武器,作为执法的依据,依法治理目前在职业危害上存在的一些问题。”黄毅说。
黄毅称,由于在职业危害防治监管体制上过去不太顺,职责划分不太明确,因而在一些措施的制定上,相关标准、规章、政策的制定上有些比较滞后。我想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随着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执行,在“十二五”期间,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因为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里已经把职业危害的防治作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九大重点工程之一,作了部署,而且要投入相应的资金加大职业危害的治理。我想这些措施都有助于在职业危害防治上有一些新的进展。”他说。